日前,广州陈先生收到一张“罚款0元,记0分”的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经交警部门证实,的确存在“0元0分”罚单,这种处罚称之为“警告”。车主在收到“警告”罚单后,可到交警大队窗口确认处理或者直接在网上车管所处理。
此前陈先生在广州某高速以105km/h的速度行驶,而该高速限速仅为100km/h。陈先生超速行驶被电子警察抓拍,由于超速没有达到10%,只处以警告,所以不罚款也不计分。
“这种罚单属于警告处罚”,交警部门解释称,有些车辆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虽然超速,但没有达到规定时速的10%,因为情节轻微,则给予警告处理,所以就是不记分不罚款,但罚单照开。
根据相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暂扣、吊销驾驶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刑事强制措施等,警告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中最轻的一种,适用于一些轻微违法行为。“别当0元0分罚单不是违法记录”,交警部门提醒,一定要去确认处理,否则无法通过年审。
(《广州日报》3.23 李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