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22岁的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厦购买了12副假冒索尼耳机,并依法获得赔偿,从此走上职业打假道路——这是中国民间打假的开端,“职业打假人”王海迅速引起关注和效仿。
那时,受到“王海现象”的影响,已经“下海”经商的前公安民警、工商局干部刘殿林在唐山开始打假生涯。
对于职业打假人,对手并不总是喜欢用文质彬彬的方式解决问题。刘殿林说,自己的合伙人在广州“暗访”人血白蛋白造假时被对方识破,险些被打死。震动最大的一起案件发生于2003年,“民间调查员”黄立荣在偷拍、监视紫禁城国医馆老板时被发现,被活活打死后抛尸。
被十几个彪形大汉堵着要求“谈谈”,对于“职业打假人”来说司空见惯。
“那是风险没有控制好。”谈到打假人受到暴力袭击,王海说,为了保护自己,他有一些“规矩”。“比如一些水果摊、小商店缺斤短两,我会提醒他们,但不会真‘打’。”王海还用“大众脸”、当过兵等标准招募打假人员,这也成了打假公司招募员工的标准。而当发生“职业打假人”因打假受伤、被追究刑责等情况时,其他打假人会采取各种“声援”行动“抱团取暖”。
“职业打假人”还必须学会处理与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的关系。“我们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投诉,如果出现行政执法部门地方保护、不作为,那我们就会坚决告它。”王海说。
“收钱噤声”是行内通行的潜规则,在与企业私下达成协议后,打假人不会将企业的不良行为公之于众。“没有不透风的墙,如果企业不改,会一拨一拨来打假,企业承受不住自然会改。”王海说。打假人认为,打假人群体的监督和企业“花钱买平安”后的自律行为可以保证打假的效果。
在“职业打假人”周围,还伴生有“线人”群体,他们有可能是问题企业的员工,也有可能是同业者,在获得赔偿后,打假人按照约定的比例与“线人”分享赔偿金。
凭借对法律的钻研以及聪明的头脑,当年的一部分“职业打假人”成为“先富起来”的人。“2004年我收入两千多万元。”刘殿林说。但光鲜难掩“职业打假人”因逐利而不可避免的“原罪”,随着更多良莠不齐的人投身这个行当,不光彩的东西被愈加放大。一些“职业打假人”被问题企业收买,收了“保护费”后,任由企业继续生产、销售问题产品;有的打假人用造假的手段向雇佣他们的品牌公司索要奖金。如果让王海的公司帮助打假,起步价是30万元。他坦承“职业打假人打假的初衷就是为了赚钱”。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河山对这个群体表示支持。“不管是不是为了赚钱,打假都应该获得惩罚性赔偿。”河山认为,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净化市场等方面,“职业打假人”起到了难以替代的作用,同时,也折射出有关部门在这些领域存在的不足。
(《新华每日电讯》3.21 卢国强 张淼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