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络上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聘用多人冒充中国老年协会、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员身份,以“促销”“中奖”为诱饵,向一些老年人电话推销“保健产品”,累计达3000余人次,涉及全国20多个省份,骗得钱款高达188万余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李睿懿表示,不法分子利用“炒股”“保健”“银行卡透支”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设计骗局,花样翻新,迷惑性极强。更有甚者,还在海外设立窝点,便于脱逃。如福建省晋江市吴金龙等人发送“医保卡出现异常”虚假信息案。
电信网络诈骗这种远程非接触性的犯罪正在给侦查破案带来新挑战。电信网络诈骗是伴随着网络信息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类型的犯罪,和传统的诈骗犯罪相比,其主要特点有:犯罪的智能化程度较高;空间跨度大,欺骗性更强;地域化、组织化色彩明显。
专家认为,网络诈骗屡禁不止与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不完善有一定关系。如电信诈骗涉案的银行账号在过去缺乏有效的紧急止付手段。很多受害人汇完钱款以后过了一段时间发觉上当,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以后,请银行配合进行紧急止付。由于银行内部缺乏法律依据,也没有配套机制,所以没有发挥有效的作用。
此外,法律界人士认为,我国现有的立法及司法解释不够严密完善,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
(新华社3.20 王茜 孙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