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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3月15日 星期二

    单位办托儿所:“老路”能否走通

    《 文摘报 》( 2016年03月15日   01 版)

        针对养育两孩面临入托难等问题,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近日提出,要鼓励以社区为依托兴办托儿所,包括鼓励女职工集中的单位恢复托儿所。

        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全国各大城市在致力于大规模工业和城市建设时,纷纷在各企事业单位开设托儿所、幼儿园。现在重新祭出这一招是否行得通?

        “办托儿所和幼儿园,责任太大了。”广州市某日用品企业老板吴先生说,没有办托儿所或幼儿园的经验,担心有安全上的风险,加上现在的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要求很高,做不好会挨骂。

        不过,另外一家IT企业的老板梁先生对此很有兴趣,“现在小孩子的钱最好赚了,办托儿所或幼儿园,不仅可以解决员工的难题,还可以引进一些早教或培训课程赚一笔。”但是,梁先生怕的是,办托儿所或幼儿园的门槛太高,程序繁琐,企业根本应付不过来。

        对于企事业单位举办托幼场所,还会面临着一个比较敏感的“性质”问题。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老板如果能够创办幼儿园,那是他对职工的关爱。但如果是国企涉足学前教育,势必要动用国有资产,所需费用是纳入职工福利开支,还是列入成本计算,从政策上都没有明确说法。而事业单位用的是财政钱,举办只为自己职工子女开设的学前教育机构,从法理上说也是有问题的。

        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国家教育、卫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已明确表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托儿所和幼儿园,但从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来看,还有许多瓶颈需要打通。”

        (《新民晚报》《羊城晚报》3.9 3.10 王蔚 陈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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