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6年03月15日 星期二

    容错机制为创新者壮胆

    《 文摘报 》( 2016年03月15日   01 版)

        李克强总理今年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中央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一来,在经济新常态下,各地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借鉴,只能一步步摸索着前行。如果不宽容失败,不允许试错,一些领导干部就可能畏首畏尾,贻误改革攻坚和事业发展的大局。二者,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和“不敢作为”的情况客观存在,要彻底破解这一现状,除了加大监督和惩处的力度,更需要政府有宽容的态度。

        不过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明白,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重在支持和鼓励改革创新,并非是什么错都能容。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新闻发言人王国庆看来,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建设容错纠错机制,重点是出错后要分析错在哪里,原因是什么,只要不属于原则性的过错,都应该保护、纠正。

        容错纠错机制的作用要切实显现,必须厘清犯错和违法违纪的关系,绝对不能让一些别有用心的领导干部钻了空子,以改革创新之名来行违法违纪之实,最后东窗事发又让容错纠错机制来买单。因此,容错纠错机制在建立过程中,什么错能够容、具体怎么纠、错误怎么甄别,必须逐项予以明确。只有厘清是非对错,才能体现制度的刚性、政府的公信力。 

        (《广州日报》华声在线3.9 3.10 庄小龙 高永维)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