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自道光十八年(1838年,是年二十八岁)中进士、入翰林后,宦海中浮沉三十余年,大部分时间在他乡做官或带兵。在与父母和兄弟的家书中,他一次次提到故乡的土特产。
道光二十二年正月初七,曾国藩在致父母的信中说:
此间现熏有腊肉、猪舌、猪心、腊鱼之类,与家中无异。如有便附物来京,望附茶叶、大布而已,茶叶须托朱尧阶清明时永丰买,则其价亦廉,茶叶亦好。
从这段话中可见那时候湖南人在外,故乡亲人给邮寄或让其探亲返程携带的土特产和现在差不多,其中烟熏的腊肉和猪的器官是大宗。曾国藩在北京住的是四合院,自然可以仿照故乡的法子熏制腊肉——湖南人该有多么喜欢吃熏制品呀!
此时曾氏在京官职是翰林院检讨,一个从七品的穷京官,日子过得很苦。在清代,邮寄信件和银钱、财物多分官、民两途,官方邮寄用的是驿递,一般是官府或军队行文多用之。早年曾国藩官职不高,除了书信外,其他重物如土特产,其家人不可能用官方的邮寄系统,只能多靠老乡进京捎带——替同乡带信或家乡特产,亦是官场同乡联络感情的一种方式。
在道光二十四年和二十五年的两封写给几位弟弟的家书中,曾国藩分别提及所收到老家让人捎来的特产:“所付诸物,已接脯肉一方,鹅肉一边,杂碎四件,布一包,烘笼二个,余皆彭雨苍带来。”“(罗)芸皋所带小菜、布匹、茶叶俱已收到。”
道光二十五年曾国藩已经是从四品的翰林院侍讲学士,而家乡托人捎带来的无非是一些腊肉、腊鹅——而且不是整只,只有一边;小菜应该是腌制的老家萝卜丝、豆角之类;当然还有他念念不忘的家乡茶叶。烘笼今人知道的不多,此物是用竹篾或木板做成外壳,内有陶钵盛燃烧的木炭,随手携带用来取暖。这样的物件都要从故乡带来,可见当时一般官员若无灰色收入或贪腐,生活可称之为艰难。
到了曾国藩的晚年,他做过大清地方官第一肥差的两江总督,和疆臣之首的直隶总督,依然喜欢故乡的风味。同治十年十月二十三日,又回到南京再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在给两位弟弟曾国潢、曾国荃的信中写道:
茶叶、蛏虷、川笋、酱油均已领到,谢谢。阿兄尚未有一味之甘分与老弟,而弟频致珍鲜,愧甚愧甚。川笋似不及少年乡味,并不及沅(即曾国荃,字沅浦)六年所送,不知何故?
这可能是两位弟弟最后一次给位极人臣的兄长寄送家乡土特产了。其中永丰细茶必不可少,而蛏虷是晾干的蛏子,怎么也成湖南湘乡的土特产呢?此物产于海,曾国藩管辖的两江出产此物,是什么原因要从湖南寄来?原来在清末,湖南的菜品并不以辣为主,穷人家才靠辣椒下饭,做酒席海鲜是上品。湘中农村做酒席,上等是“海参席”,次之为“蛏虷席”,两位弟弟寄给曾国藩的蛏虷应当是照着老家的法子加工过的。
曾国藩的疑问是“川笋似不及少年乡味”,他“不知何故”。这位大儒兼大臣,那一刻可能没有意识到他进入人生的暮年,味蕾已经退化了,胃口当然不如少年时期。再好的老家食品,怎么可能吃出少年时的味道呢?
(《新华每日电讯》2.26 十年砍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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