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制度是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社会发展建立起来的。世界各国的退休年龄与老龄化全球发展趋势基本一致。
构建我国延迟退休的制度,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重视各种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培养各种力量的均衡能力,充分发挥工会在劳动者工作阶段的社会保障作用,以及劳动者选择退休方面的自主性作用。
国家在制定指导性政策时,应赋予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根据本行业和本地情况调整的权限,通过弹性退休年龄的调整,使不同人力资本存量的劳动者被安排在不同人力资本需求的岗位上,不同产业结构和产业内结构都能实现人口结构与人力资本结构的协调。
将劳动者的利益更好融入延迟退休的政策设计中,构建多层次的养老金体系并保证其保值增值,在再次分配中提高普通员工的退休待遇。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延迟退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弹性化给付,养老金给付随着人均预期寿命、通货膨胀、基金实际保障力度等变化而做出适度微调。
女性预期寿命虽然较男性长,但她们经常处于亚健康状态,经济上的脆弱性又使她们缺乏足够的能力维持生活和医疗需要,因此要客观对待法定退休年龄以性别为依据的“差异性”规定,循序渐进地消除退休年龄的性别差异。主动梳理或者引导劳动者的诉求,提高人力资本投资,增加老龄人口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消除老龄就业中的年龄歧视与代际冲突。
(《中山大学学报》2016年第1期 刘文 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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