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015年这十几年,可谓中国历史上土地资产化最为迅猛的年代,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约27.29万亿元,年均1.6万亿元。然而,对于巨额土地收入的使用去向,由于鲜有城市政府对外公开,公众难以知晓。
可能在很多地方政府看来,土地出让金已经纳入预算管理,收支情况会体现在预算案中,不需要专门公开。其实,凡是资金额度大的、公众关注的财政问题,都不妨单独、详细公开。比如“三公”支出,就是顺应民意单独公开的。
土地出让金收入不仅要公开支出清单,也要公开收入清单。这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通过空转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金收入,有的地方还存在擅自减免、少征、欠征土地出让金的情况。比如2014年中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29省份少征土地出让金3664亿元。由此可见,卖地收入也应让公众看得明白。
公开收支情况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要确保土地出让金分配公平。根据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中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农业土地开发,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等。曾有官员透露,我国土地收益分配明显向城市倾斜,2011年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已超3.15万亿元,到该年10月末土地出让收益三农支出只有1234亿元。这显然不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按理说城市应该反哺农村,现实却是农村在反哺城市。
可见,解决土地出让金问题不仅是公开账目这么简单,在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的同时,还要进行系统改革,从收入到支出都应该革除积弊。
(《新华每日电讯》2.17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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