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近日发文,要求中央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在2016年年底前都完成。
企事业单位的车改,远比党政机关要复杂。毕竟这些单位的情况各有不同,各种岗位设置异常繁杂。以事业单位为例,事业编的数量远多于公务员,如果效仿公务员普遍发车补的模式,财政负担难免过重。所以,事业单位发放车补要严格控制范围,可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而非固定化补贴。
对于企业而言,车改固然要秉持节约原则,但也要差异化对待。对于垄断性国企,车改要能改则改,尽量压缩费用。对于竞争性国企而言,不妨与企业效益挂钩,企业经营好,多保留一些公务用车,车补多发一些未尝不可;企业效益差,公务用车能砍则砍,车补能降则降。
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要复杂得多,波及群体也更为广泛。这样的改革,一方面要秉持分类原则,另一方面要避免“黑箱化”,将每个单位的改革方案全面公开,接受监督,这样的改革才不至于成为少数人的盛宴。
(《新京报》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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