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收入差距的产生既有市场环节初次分配的影响,亦与再分配环节政府政策有关。作为初次分配环节的城乡收入差距是由于城乡居民边际生产率贡献差异导致的,而作为政策因素的城乡收入差距主要是由于政府高度偏向城市的财政体系造成的。
改革的政策措施至少应该“一分为四”,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由发展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矫正过分追求经济增长造成的政府职能异化,保障政府职能的公共服务导向;由“以官治官”向以民治官转变,确保地方官员在“对上负责”的同时更多地“对下负责”,以民众需要为执政出发点;完善财政体制,由事权下放向事权上移转变,使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更多的支出责任;由监督问责有限的分权向监督问责有效的分权转变,使地方政府能够受到有效的监督,以矫正地方政府行为异化。
(《山东大学学报》2016年第1期 张建波 马万里 迟诚)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