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和子女都租住公租房,却不在一个小区,这种情况今后在北京将可得到照顾。据报道,北京将出台相关办法,明确老年家庭专项配租制度,符合条件的老人可与子女同步选房。
住房不仅仅是简单的栖身之所,“住有所居”只是最低限度的权利保障。住房应该、也必须首先是一个有温度的家。一家人虽说不一定住在一起,至少也应尽最大可能住得更近一些。老人可以居家养老,安享晚年,子女也可就近照料,一家人才能“其乐也融融”。家人凑近些,还可以减轻一点交通压力,舒缓一些社会焦虑。
当然,住房从来不是单纯的居住问题,而与就业、教育、文化等其他社会资源配置密切相关。让老人与子女就近居住,则必须统筹协调解决这些问题。在规划、配置公租房时,应该同步解决这些问题,做到各项社会资源的均衡配置。
还有,在公租房收入准入线核定,以及配租、换房等程序性问题上,如何确保公开、公平,也有待相关部门制定明晰、可操作、可查询的办法。
(《新京报》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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