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近日通报称,在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中,420人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档案造假远非一张档案纸那么简单,一处造假往往牵出多人、多部门。梳理“落马”官员的案件发现,干部履历造假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年龄、学历、经历是“重灾区”。干部履历主要包括“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和干部身份”,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而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往往成为造假的多发环节。
——多人协作,团伙作案。如辽宁省盘锦市大洼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夏野伪造入党材料案,涉及9人;山西省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原秘书长王红英为了篡改档案,10人受处分,涉及质检、组织、人事等多个部门。
——履历造假往往伴随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成员栗智在档案造假外,还存在“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等多项违纪行为。
云南省一位长期从事组织工作的干部告诉记者,“挣面子、占位子、图帽子、捞票子,造假背后都是利益的捆绑、驱动。”为了达到提拔的硬性条件、多享受干部待遇,让履历更加耀眼等,都是一些领导干部履历造假的原因。
在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看来,干部履历造假并非小事。“这是诚信问题,领导干部没有诚信,公众如何相信你?”
谢春涛认为,干部履历造假现象危害极大,首先是对其他诚实守信者的不公平;其次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甚至败坏社会风气;第三,造假频发,会形成错误的导向,让人感觉“老实人吃亏,造假者占便宜”,从而又影响到其他人也造假。
谢春涛建议,对造假者一经查实必须严厉查处,更要追究默许、参与或帮助造假者的责任。加强源头治理,既做好过去存量的“清淤”工作,也积极做好“防污”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二是完善档案日常管理制度,三是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着力构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长效机制。
(《北京日报》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