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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1月16日 星期六

    日本将延续“夫妻同姓”制度

    《 文摘报 》( 2016年01月16日   03 版)

        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不久前就“夫妻同姓”制度是否违宪做出判决,判决书说日本民法中“已婚夫妇必须同一姓氏”的规定合宪。这表明日本夫妻同姓制度难以撼动。

        日本民法规定,结婚后夫妇必须选择丈夫或是妻子一方的姓氏作为共同姓氏,否则将无法结婚登记。但在日本,结了婚的夫妇中,96%的女性都妻随夫姓。2011年,小国香织等5对东京的夫妇针对这条规定提起了违宪诉讼,“我们有权利不被强制改姓。”但最终的裁判结果宣告她们的努力付诸东流。

        日本夫妻同姓制度至今已存续了100多年,此制度产生了不少问题。越来越多崇尚独立的日本女性认为,结婚后改随夫姓会缺少对自身的认同感,在家庭中的地位降低。而且夫妻同姓制度会使不少女方家族姓氏面临“灭绝”。此外,夫妻同姓制度还给日本女性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结婚后改随夫姓,职场上,需要更换名片、个人档案,生活中需要更换护照、驾驶证等。

        日本《朝日新闻》近日的一份民意调查显示,52%的受访者赞同“可自由选择夫妻别姓”(夫妻不同姓)。受访者越是年轻,对“夫妻别姓”的支持率越高。一位坚持“夫妻别姓”的日本女性说,现在许多夫妇选择“事实婚姻”来保留旧姓。

        事实上,夫妻同姓制度能在日本存续这么久,还是因为有其扎根的文化土壤存在。二战后,日本经济走到了崩溃的边缘。20世纪5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开始高速发展。许多学者指出,这很大程度上受日本“集团意识”的影响,每个人都把集团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从而凝结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日本越是上了年纪的人越是对集体的力量深有体会。如今,日本人将集体意识转入家庭这个小集体中,不难理解他们为何如此看重家庭的“一体感”。

        (《新民晚报》2016.1.7 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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