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好机票 却上不了飞机
1月7日,结束日本东京工作安排的付先生,预订了当天由东京飞往北京的机票。在日本机场值机时,他被工作人员告知,机票为里程兑换而来的票,已被取消;付先生将情况反馈给携程后,重新获得一张供应商出具的机票,但经验证,依然是一张积分兑换机票。因此,付先生被航空公司怀疑为盗用了其他会员的积分并报警。
记者从携程网获悉,付先生的机票由携程合作供应商上海乐冉负责出票。当上海乐冉为客人第二次开票时,因临近航司柜台关闭时间,携程没有按流程查验票号,导致供应商第二次出的票依然是积分兑换票。最后,携程为付先生出具了一张合规的日航机票,客人得以按计划出行。
近两年来,携程曾数次向供应商发布公告,明确了哪些出票行为是明令禁止的,其中,向客人出售积分兑换机票就属于违规行为。由于技术原因,部分代理商从航空公司获得的特殊运价机票,并不需要录人GDS全球机票分销系统,因此携程无法实时监控到这些机票的票号状况,这给一些供应商明知故犯,钻空子出售违规机票提供了可乘之机。
积分兑换票
飞行里程积分可以兑换机票,这是众所周知的,但一些小代理商动起了歪脑筋:首先从甲那里购买积分,然后用这些积分从航空公司买票,再把票卖给乙,赚取的是其中的差价,比如代理花600元买价值800元的积分,他就赚了200元。当然,有时候代理在积分票上也没有赚差价,他的目的只是多卖票,卖到一定的量他才能从航空公司领取“返金”。
事实上,航空公司是禁止买卖积分的,也规定积分兑换机票仅限积分会员本人及其指定受益人(比如亲属),所以,当航空公司发现有人的机票是与其无关人员的积分所兑换的,就“有权”拒绝其登机。不过,上述规定在执行中有时候严格,有时候又宽松,导致的结果就是绝大多数买了他人的积分兑换票的旅客能正常出行,一小部分则被拦下了。
团体拆分票
第二种暗藏“玄机”的机票是团体拆分票。大家都知道,团购一般比零售要便宜,航空公司也会把单价较低的团体票“包”给某个机票代理,但这种团体票要退改签,必须以团体的形式,也就是说,单张机票是不能退改签的。
举个例子,某代理拿到10张、总价为5000元的北京到上海的机票,他找不到一个团体可以一次购买10张机票,就把团体票拆分成10张个人机票,每张卖500元。买了机票的这10个人如果全部按照原计划出行的话,就“不会发现”其中的“猫腻”,但如果其中有人因为行程改变、迟到等原因,需要退改签,就会被航空公司拒绝,这才会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买了“团体票”。
联程弃程票
第三种情形在如今的机票市场也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有时候,同一天、同一家航空公司、前半程还是同一个航班,上海到巴黎的经济舱票价是8520元,上海到巴黎再转伦敦却只要7400元。有的机票代理就把“上海-巴黎-伦敦”的联程机票,以“上海-巴黎”的单程机票的形式挂在网上,票价则是7400元,业内称之为“联程弃程票”。消费者看到后,当然会选择7400元的,因为从网上看不出7400元的是一张联程弃程票,机票代理绝大多数也采取隐瞒的做法。
但是,航空公司有规定,可以拒绝持联程弃程票的旅客上飞机,想上飞机,很有可能要补齐的差价不再是7400元与8520元之间的差价,而是7400元与经济舱全价票之间的差价。因为对于航空公司来说,“上海-巴黎”比“上海-巴黎-伦敦”卖得更贵,只是为了在上海巴黎航线上与其他航空公司竞争,抢夺更多的客源,“上海-巴黎”的8520元是“市场价”,而“上海-巴黎-伦敦”的7400元则是“促销价”,拿出少数机票来抢客源,你放弃后面一段航程,航空公司就“不答应”了。
症结所在
那么,机票代理为什么要想方设法甚至不惜违规把票价“做低”呢?当然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旅客从他手上买票。
之前,代理的生存方式是从航空公司领“佣金”,简单地说,卖一张机票就能领一定比例的佣金,最早的佣金比例是3%。但现在,佣金没有了,代理的生存方式变成从航空公司领“返金”——代理会和航空公司签约,约定一定时间内卖掉多少机票,比如一个季度卖掉1万张机票,才能从航空公司领一定比例的返金。到时候哪怕卖了9999张机票,达不到合约数量,代理还是一毛钱也别想从航空公司拿到。在这种情况下,代理只有卯足了劲“冲”出票量,而其最简单的招数就是以低价吸引消费者。
携程的处理方案
从1月12日开始,携程已升级了客户保障计划,如果因携程及供应商操作失误,导致客人无法出行,携程将免费为客人重新开具机票,保证客人顺利出行并退一赔一。如果因为产品违规的原因导致客人无法出行,携程将承担客人的经济损失,按退一赔三的标准,给予客户补偿。
(《新民晚报》2016.1.12 杨玉红 金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