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前,受贿人已入狱服刑,但行贿人被追究刑责的却寥寥无几。如2014年审结的刘铁男一案中,人们至今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涉案行贿人被追究刑责的信息。
律师倪泽仁表示:“行贿所得到的实际利益或者收益,按照法律规定是要没收的。但不追究行贿人,这一部分就没办法收缴了。”于是,公众看到行贿人最终被“轻处”,往往猜疑四起。但事实上,“重受贿轻行贿”的背后涉及法规,更涉及真相。
一位反贪局局长表示,每一个落马的地市官员背后,都有数十个乃至数百个行贿人。“查处一个县委书记,该县80%的科级干部可能都会牵扯进来,这也给办案带来很大挑战。”
与此同时,行贿人对“官员围猎”的手段却在与时俱进。一位纪委工作人员丁甲(化名)表示:“说到‘围猎官员’,当以山西最为典型。”如何接近、控制并俘获官员,是山西老板们在圈子里公开交流的话题。为了获取信息,安插“卧底”、买通身边人等手段并不罕见。除了对官员的个人喜好如打牌、收藏、玩车等悉数掌握之外,“姑娘结婚、儿子留学、丈母娘换房、情妇生儿子、朋友打官司等动态也要一一跟进。”
长期与官员打交道,商人们对自己的判断亦充满自信。“关键是要掌握好送钱的节奏,什么时候送、送多少、怎么送。”一位有多次行贿经历的煤老板表示,“一般的要先请吃饭、再送礼物,然后是真金白银;而有的甚至接触一次便直接可以判断,给50万元能收,直接拿钱砸,根本不必做其他试探性举动。”
由于行受贿双方往往一对一进行,检方很难拿到证据。倪泽仁表示:“实际上受贿案件查处成功,是行贿人配合的结果。一个官员被提起公诉后,其身后总有几个甚至几十个买官的官员和逐利的商人协助指控。”配合的同时则是有可能从轻处理。
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罪增加了规定罚金刑,并进一步严格了对行贿罪从宽处罚的条件。司法界人士对此持谨慎乐观态度,认为高调立法的同时,尚需严格执法、转变观念,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头并举综合治理。
(《中国经营报》12.28 李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