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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调取监控视频应于法有据

    《 文摘报 》( 2015年12月29日   02 版)

        一位候鸟老人与海南三亚城管发生争执的普通事件,随着一段监控视频曝光,迅速演变为一场关于“隐私权”“视频监控监管”的热点话题的讨论。

        网评中有困惑和质疑:剪辑如此细致的视频,需对接联系多个部门,调取视频需走法定程序,一般需要公安机关等部门通过立案等程序调取查看;如果是政府部门调取视频,那为什么不通过政府权威部门发布,却通过一个未经认证的自媒体公众号?

        公安机关在道路上建设视频监控,用于交通和治安管理,有严格的内部审批和建设管理制度。网帖中暴露的视频如果不是部门通过法定程序调取,均涉嫌违法。

        事实上,2013年湖北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被网络曝光与一名外单位女子开房,还有诸如上海法官涉嫌集体招嫖事件、沈阳市卫生局局长与妇婴医院院长开房事件等,都是因监控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广泛关注。专家指出,视频监控措施实施数十年,但其监管责任尚不明确,缺乏统一管理办法,这对于约束相关行为,避免公民隐私被侵犯增加了难度。

        (《新华每日电讯》12.21 王存福 梁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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