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部门利益阻碍国家财权统一

    《 文摘报 》( 2015年12月22日   06 版)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在“2015中国改革论坛”上表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统一国家财权是关键。但国家财权至今未能实现统一。

        国家财权,包括预算权、税费权、所有权、专卖权等内容,过去长期存在的自收自支的预算外资金,就是国家财权分散割裂的集中表现。现在,这个问题名义上解决了,“预算外资金”已经被取消,但预算“切块”的问题仍以各种形式存在,并形成了难以撼动的既得利益和权力。

        “基金预算的存在,实际上就是预算权统一过程中遇到阻力而妥协的产物。基金预算的背后是各部门的权力和利益。一些专项收入,如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排污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车辆购置税、成品油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等,都规定以收定支,专款专用,使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部门的“二次分配权”,严重肢解了预算的统一性,成为预算中的“预算外”,妨碍全面完整统一预算的真正实现。“二次分配权”使各个部门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分钱上。财政资金异化为一种权力,而不是责任。

        近年来,部门利益法制化现象较为普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GDP挂钩的重点支出就涉及6类,包括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医疗卫生(含计划生育)、社保。2014年这6类规定要挂钩的支出占到全国财政支出的47%。“这种做法实际上也是以另一种形式行使预算分配权,是以法律方式分割预算权,是对人大预算权的自我否定。”

        (《经济参考报》 12.11 金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