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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12月17日 星期四

    传教士开发廉租房

    《 文摘报 》( 2015年12月17日   06 版)

        1923年,美国传教士克拉克和奥兹德耗费一年时间调查了上海闸北、虹口、浦东等地的贫民窟,建议上海基督教青年会为贫苦劳工建造卫生良好、租金低廉的劳工新村。1924年,上海青年会筹集资金,游说政府,在浦东拿到地皮,开始兴建劳工新村。1926年,“上海青年会浦东劳工新村”建成。

        新村占地六亩,内有礼堂、小学、运动场、诊所、游艺室、图书室各一,公共厕所两个,其余全是供劳工居住的砖瓦房,共三十二套。每套房都是两间,一间为卧室,另外一间前后隔开,前面做客厅,后面做厨房。每套房子的前面有一小块空地,让住户种花种草。

        新村建成后,上海青年会开招募低收入劳工入住。哪知道头一个月几乎无人问津。原因有三:

        第一,房子盖得太漂亮了,旁边贫民窟里的工人以为是给阔人盖的。

        第二,青年会规定的房租标准是每套每月三块大洋——这个租金标准绝不算高,同样的房子放到上海市区,每月租金至少三十块大洋,即使在浦东也不可能少于六块大洋。问题是普通劳工的收入太低了,全家老小忙活一年,除了吃饭顶多只能攒下几十块大洋。

        第三,传教士急于改善中国劳工的健康和教育程度,对入住新村的居民作出了周日休息和小孩入学的强制性规定,这对底层百姓来说是不现实的。

        大约过了半年,三十二套住房才全部住满,其中两套是租给了在当地公务机关任职的公务员。在来华传教士的带动下,1928年到1937年的“黄金十年”里,国民政府也掀起了兴建廉租房的高潮。

        (《中国经营报》12.14 李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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