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现代生态治理体系、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树立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坚决克服先发展后保护的传统观念,努力实现从边保护边发展向先保护再发展的战略性转移。
第二,进一步完善生态治理的制度体系,推进生态保护的标准化建设。
尤其要重视标准化建设。生态保护必须有全面的、具体的、科学的标准,并且从制度上切实保证行业标准得到认真执行。
第三,扩大公民参与,努力实现生态领域的官民共治、社会共治。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不是一个自选项,而是必选项,我们选择的只是以何种方式参与,是主动参与还是被动参与,合法参与还是非法参与,有序参与还是无序参与。我们当然应当坚持主动的、合法的、有序的参与。
第四,更加重视生态领域的公平正义,努力维护生态保护过程当中的公平正义。
近年,发达地区的一些污染企业开始转向落后地区;城市的污染企业向农村地区搬迁;一些落后地区通过毁林毁地增加收入等等。这些做法实际上是生态领域不公正的体现,必须坚决纠正,不能落入落后就要被污染的发展陷阱。
第五,以更加开放务实的态度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在生态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
生态治理与社会政治体制密切相关,但就其性质而言,它的工具性大于价值性,不同体制之间的生态治理经验完全可以相互学习和借鉴。
生态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部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一样,生态治理现代化也应当是生态文明体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环境与生活》2015年总第93期 俞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