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近日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茂名市政协原主席冯立梅(正厅级)提起公诉。冯立梅被提起公诉,他的一个经典故事又被人提起:2011年,冯立梅被传出事,但他退赃250万元后将事情“摆平”。冯立梅退赃时,当着众多官员打了他老婆一耳光,并大骂:“你××怎么能收人钱!”
冯立梅两口子合演的一出“周瑜打黄盖”,让人看后哈哈一笑,但如果我们弄清冯立梅此次表演的背景,就更会觉得其表演的必要性了。那是广东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腐败案发之时,牵连进去的官员共232人。但最终,有160多人未予处理,冯立梅正是其中一个。当时广东省纪委要求“有问题”的官员限期主动交代,争取宽大处理。冯立梅正是通过这次表演获得宽大处理,从而在罗荫国案中全身而退的。
于是,我们不得不反思:假如一个贪官受贿,让家属出面,自己装作不知道,党纪和法律该怎么办?
200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新增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罪名,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如果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就可能构成此罪。此案中,如果冯立梅推说老婆“收了钱”,自己不知情,最多也只能说其妻犯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而冯立梅不过是对家属管教不严,违纪而已。
贪官退赃打老婆的表演反映了我国反腐制度上的漏洞。我们笑过之后,更应该想办法把漏洞堵上。
(《北京青年报》11.27常青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