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养老服务,成都市民政局将成都城区的“三无”老人、农村的五保户安排进综合敬老院,或者交由社区监管看护。此外,成都今年实现了“三项补贴制度”:即给困难老人、失能老人和高龄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和高龄补贴。
2014年,《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出台,各级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可向养老机构、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养老服务组织,以及有组织的公益性岗位社工等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这些服务内容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对象为60周岁以上的散居城镇“三无”老人、散居农村五保供养对象;6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残疾老人和独居老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这三类老人。
(《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