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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12月01日 星期二

    法律服务

    租房失火
    邻居损失谁赔

    《 文摘报 》( 2015年12月01日   03 版)

        我的房子用于出租,日前因房客用电不慎导致火灾,不但房内物品烧毁,还牵连到隔壁的两户人家。起火原因消防部门已经做出认定,主要是充电器失火引发的。现在隔壁邻居不找租客索赔,而是要求我赔偿。请问对于邻居的损失,我有责任赔偿么?

        【律师解答】:

        对于该损失的赔偿问题,应依据您与房客之间的租赁合同确定。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法,一般应按照房屋在谁管理之下,由谁负责的民法原则处理。

        由于该房屋实际处于房客的管理之下,消防部门的鉴定也证明系房客过错引起火灾而造成邻居损失,因此,该损失依法应由房客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法治报》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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