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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里应外合骗四千余沪籍车牌

    《 文摘报 》( 2015年11月24日   03 版)

      上海市国税局原科员傅某某和数名“黄牛”组成的11人团伙,在2005年1月至2014年3月间,里应外合骗取沪牌4051张,非法获取利益高达2.2亿元。

      据法院介绍,“黄牛”陈某某先到二手市场购买车辆退牌单,填好虚假车牌信息后,用客户的名义将材料交到税务机关缴纳购置税。之后,“黄牛”将填好的退牌单交给在税务机关负责收取材料的傅某某,傅将材料转给负责资料归档的蒋某某,蒋将敲完“转籍”或者“退牌”字样的购置税完税证明副联交给“黄牛”。

      拿到副联后,“黄牛”再将原先的“转籍”或者“退牌”字样涂改成“私拍”,再加盖上事先刻好的“私拍”字样章和校正章。这样,完税证明就变成了“私拍”的完税证明,“黄牛”凭借此证明直接到车牌管理机关上牌,避开车牌拍卖流程。

      之后,傅某某职位调整,能接触到真正的“私拍”章,骗额度更加顺手。由于当时沪A牌照额度性质审核由国税局负责,所以该团伙在7年中屡屡得手。

      2012年,新设的额度审核行政机关介入,税务局只负责征收购置税。之前骗取上海私车额度的手法失效了,该团伙又研究出新办法。

      在审判过程中,公诉机关认为,车牌额度属于诈骗罪对象中的财产性利益。对于被诈骗对象,公诉机关认为被骗的对象是上海市人民政府,额度的实际控制权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所享有。

      11月16日,上海市一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傅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团伙其他人也均获刑罚。另外,法院判处,没收被告人个人全部财产或处以不同数额罚金的刑罚;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京华时报》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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