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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特惠模式”有碍经济增长

    《 文摘报 》( 2015年11月24日   06 版)

      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惠模式之所以叫它为“特惠模式”,就是因为它不是帮助所有企业,而只是帮助那些它认为值得帮助的企业。跟“特惠模式”相对的就是“普惠模式”,这些措施所有企业都能享受,没有差别。

      “特惠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经济效益,能够为经济增长提供推动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府花费力气帮了一家企业,但是又有另一家企业进来,要和这家企业竞争。这时候政府就会考虑因为资源有限,如果重新来帮一家企业,又要花很大的力气,而且对原来的企业构成竞争,有可能使原来的企业失败,自然政府就不会帮助新来的企业。所以,“特惠模式”可能会造成这种准入的障碍。

      统战部、工商联和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曾做过一个调查。其中有一部分内容是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受什么因素的影响。一个因素就是,如果企业所有者是人大代表,更容易获得贷款。这项研究告诉我们,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得到公平对待。当然人大代表可能在其他方面做了贡献,但是我们看到的就是不同企业获得贷款的能力不一样。

      在“普惠模式”很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惠模式”,企业就不会去投资,这时特惠就能起到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但问题是,这种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能够持续下去吗?如果环境变了,它会不会从推动力变成阻力呢?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同样一个制度背景和基础,在一个阶段起到助力作用,而在另一个阶段就可能起到阻力作用。

      (《北京日报》11.9白重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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