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谎”的语言学研究
胡春梅在2015年第4期《外语教学》上说,“说谎”可以看做一种假装传递信息的言语行为,其包含三个要素:该陈述是假的、说话人认为该陈述是假的、说话人做出该陈述的目的是为了欺骗听话人。学者们在研究中都承认说谎者意图的重要性。可以意图为基础区分言语的两种不同意义:自然意义和非自然意义。自然意义反映事物内在特征;非自然意义则反映说话人意图,即其期望通过话语在听话人那里产生的效果。在大多数文化中,意图是谎言的主要标志。应注意避免过度泛化“说谎”的概念,处理“说谎”概念及其基本要素应有级差视角。
王夫之的命运观
张立文在2015年第4期《船山学刊》上说,《论语》记载“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命与运既相联系,又有差别。命具有不变性、必然性,运具有可变性、偶然性。所谓命运是指生命主体与生存环境在互相会通、交融作用中形成的生存经历、状态与生命必然、偶然际遇的一种价值评价的总和。王夫之从性命合一而万殊出发,超越传统不可变、必然性的命定论,提出“君相造命”说,不仅君相,百姓也可以造命。否定俟命、顺命说。之所以可以创造满足自身需要的命运,是因为主体人具有能动性、有为性,并具有“与天争权”“与天争胜”的能量,所以主体能造命而掌握自身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