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意义上来说,创新并不是科学界提出的一个概念,它不是科技术语,而是一个经济学术语,最早是由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的。熊彼特认为,经济的发展是由于经济本身内部存在一种破坏均衡又恢复均衡的力量,这种力量就叫创新。
熊彼特在其论文中提出了五种创新情况:
第一种,引入了一种新产品,或者引入一种新的产品质量。第二种,采用新的生产方式。第三种,开辟一个新市场。比如电视机市场在大城市出现饱和,可是在中小城市以及农村,电视还没普及,想办法开辟农村市场,也是一种创新。第四种,获得一种原料和半成品的新来源。比如美国的科技专家发现了新能源页岩气。第五种,实现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比如美国建国初期,要建立东西向的交通运输大动脉,单个资本家根本不可能拿出钱来建一条铁路线,美国人发明了一种股份公司,每一个资本家都掏一点钱,把很多资本家的钱凑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大的股份有限公司,解决了当时单个资本家资本不足的问题。
这五种创新中,有三种和科学技术紧密相关:新产品、新质量;新的生产方式;原料或者半成品新的来源。另外两种开辟一个新市场、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和科技关系不大。所以说,创新是一个经济学术语,只要能够注入到经济过程中,使得经济过程发生变化,经济发展了,就是创新。因此,衡量一个创新是不是获得了成功,是不是真的创新,要看经济发展,在市场上取得成功,科技创新才算取得成功。
(《北京日报》11.9 何国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