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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院士须扩大名额

    《 文摘报 》( 2015年11月17日   06 版)

        在院士制度设计上,无非有两种思路:缩小名额与扩大名额。我个人更倾向于后者,即扩大院士规模:

        第一,我们更重视和在意院士这个头衔,竞争激烈,往往扭曲了很多东西。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适当扩大规模,客观上起到降低含金量与竞争激烈程度的作用,缓解扭曲与异化的力量。

        第二,我们人口基数庞大,科研人员也非常庞大,有这个基础与需要。

        在中国,对于院士的追逐,实际上已经远远超过了学术范畴。首先是经济上的。一些科研单位与高校引进院士时,动辄发放上百万元的补贴、房子,以及上千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都是直接的经济诱惑。

        但更大的扭曲因素,是那些隐性的超越学术荣誉与金钱的东西。有了院士头衔,就会有更多的人邀请你参加各种成果鉴定、项目验收、学术报告,处处受尊崇。而且,院士更可以主导国家在某领域的科研项目,甚至参政议政。前些年事实上形成了一个潜规则:非院士不能当著名大学校长。在一些科研薄弱的省份,院士享有“副省级”待遇已经成了不成文的规定,等等。

        正因为有许许多多超越了学术荣誉的东西,一些人趋之若鹜,甚至不择手段。而其他国家的科学学会的会员,只是一种对于他们科研工作认可的荣誉称号,不具有经济和行政意义。其职能相对单一,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利益的挂钩。

        显然,扩大规模名额,斩断利益关联,破解了这两个“紧箍咒”,以上的院士难题才会迎刃而解。

        (《中国青年报》 11.10 李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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