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也即游戏,故有“玩游戏”之说。荷兰历史学家赫伊津哈写过一本非常著名的关于“游戏”的书:《游戏的人:对文化中游戏因素的研究》,他在书中说游戏推动了文明的进程,文化乃是以游戏的形式展现出来的。游戏形态赋予社会生活以超越生物本能的形式,正是通过游戏,人类社会表达出它对生命和世界的阐释。
在古代汉语中,玩有很多意义,其中之一便是“研习”,玩在古代有一个异体字“翫”就很形象地把玩与学的关系体现了出来。《史记·孔子世家》中记载,“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孔子在小时候就以游戏的形式演习礼仪,后来奠定了中国的礼乐文明。可见游戏并非儿戏。
人类的游戏根本上是创造的,人类正是在游戏中开创了自己的文明发展史。所以赫伊津哈认为:“游戏是文化的基础,文化是游戏的产物”。因为“没有哪一种动物能像人类一样进行长久而剧烈的游戏,也没有任何一种动物有同人类一样多的游戏方式,它们不能创造出艺术、科学、哲学、大三角帆赛艇、模型火车、小提琴以及在沙滩或在空中建筑城堡。”人类的文明和文化最初是以游戏的形式出现的,创造和发明是人类游戏的标志。霍福(Hoffer)认为,包括显微镜和望远镜在内的大多数发明,原先都是作为玩具被构思出来的。吉尔伯特、哈维、伽利略和开普勒所做出的革命性的科学发现,以及笛卡儿、笛沙格斯、费马和帕斯卡所发明的数学都不具有直接的实际用途。
游戏所提供的尝试新事物的自由,是人类创造的源泉,科学革命背后最重要的动力是自由,而不是生活中的必需性要求。
自由的空隙曾经使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在欧洲如火如荼兴起,使资本主义能冲破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当自由打开一扇门时,创新的思维和思想就再也无法禁锢,它以排山倒海之势的浪潮席卷了整个西方世界。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近代思想、科技的创新99%以上都来自于西方世界。
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不具有畅通的民主自由的社会环境,不管你如何高喊,如何培育投入,那都只能是缘木求鱼。没有自由的土壤是孕育不出茁壮的创新苗儿的!
没有自由,就不可能有好的竞争和交流环境。所以说,自由是竞争和交流的前提。竞争是一切生命体演进的永久动力。在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下,各个生命体都必须超越自我、战胜对方,才能赢得胜出,获得生存和发展。而要超越自我、战胜对方,最大的优势是创新。
在自然界,竞争是要遵循自然法则。在自然界的法则之下,演绎着优胜劣汰的生存之道。在人类社会,竞争要遵循合法、有序、人道的竞争规则;否则就会引起社会价值观被扭曲。相互伤害的竞争会使社会陷入不公、混乱、战争的漩涡。
游戏有利于孩子竞争与合作意识、规则意识的培养。由于大多数的游戏活动是多人参加的活动,这就需要参与者的合作与共识,因此,游戏是培养合作精神的有效途径。通常情况下,游戏具有高度的竞争性和绝对的吸引力,但是,游戏中的获胜者得到的仅仅是一种荣誉,这种所谓的荣誉其实就是所有的参加者带着尊敬的目光将他们视为一个整体,而不是金钱或权力或其他带有功利色彩的东西。因此在游戏中,有利于培养孩子公平竞争的意识以及团队合作意识。
另外,所有的游戏都是有规则的,孩子们作为一个游戏的参加者而不只是一个旁观者或局外人,他会自觉地遵守游戏的规则和秩序,因而,游戏特别有利于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在竞争的环境下,我们不是不要保护,而是在遵循竞争的规律、规则下的保护,这样创新之花才能茁壮成长。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庞桂美 微信公号:中国社会学 林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