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对行进到历史关头的农村改革做出部署。其中,各界最为关注的,当属产权制度改革,将对农村宅基地探索自愿有偿退出,以及开展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这被专家称作唤醒农村“沉睡的资产”。
“沉睡的资产”其实并不神秘,就在村里的田间地头。一直以来,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但在实际情况中存在权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严、流转不畅等问题,不少宝贵土地宁可撂荒,也难以变现。如何让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以享有更多财产权利,从而激活农村要素市场活力,是摆在治理者面前的一道考题。
产权明晰,是市场经济最为基本的要义。这次改革方案,不仅对集体土地,还对宅基地、承包期满后的耕地如何处置,做出了具体规范,可以说是各地因地制宜“蹚路子”的“尚方宝剑”。用好这把“尚方宝剑”,一则还给农民本该拥有的权益,二则可以做好“富农”这篇文章,三则有利于就近城镇化,建立起农村集体成员共同富裕的长效机制。
知易行难。农村改革的这些举措,早在三中全会时便给出了方向性设计,然而一些地方依旧“推不动、理还乱”。究其原因,有地方干部畏首畏尾、不作为的因素,也有农村“两委”班子的建设问题。这次明确提出探索剥离“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政经分开”,有利于防止产权改革过程中的私分鲸吞、小官大贪。
当然,这么说,不等于鼓励产权私有化。改革改的只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而要守住的底线是集体产权的公有制,以及耕地的红线,都事关农民根本利益,不能被忽悠、跑了偏、走了样。
(《京华时报》11.5 井桥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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