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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以公共资本撬动颠覆式创新

    《 文摘报 》( 2015年11月10日   06 版)

      “激进创新”或者“颠覆性创新”,即完全另起炉灶,对原有技术进行颠覆性的甚至毁灭性的改进。颠覆式创新可以创造新市场,将原有产业里的边缘企业,变成新的产业领袖。拥有颠覆式创新能力的企业,一般亦会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立于主导地位,并不断促进本国经济竞争力的提升。因此,颠覆式创新对企业发展与经济增长有着关键的作用,也会给社会带来整体福利的提高。

      颠覆式创新的科技项目的成功概率很低,预期产出和利润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并且后续产业化与商业化过程需要耗费大量资本和时间。这导致早期颠覆式创新项目的融资格外难。

      如何使政府直接介入风险投资产生好的效果?首先,风险投资行业的公私合作需要进一步理顺合作机制,应确立民营风险投资基金的主体市场地位。政府的公共投资只涉足一些社会外部性高、商业化前景不足的核心战略产业。其次,注意风险管理。在地方政府没有足够技术与人才储备的情况下,中央政府需要加强各地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信息披露与管理,鼓励跨地区之间的协同与跨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制衡。最后,下苦功深化法制建设,避免使用行政手段,而是通过法律手段,提高所投资的私营企业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企业治理结构、管理水平与创新效率。

      (《21世纪经济报道》11.3  陈裕荟琳 华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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