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张苏洲涉嫌受贿贪污一案近日开庭。
检方介绍,张苏洲先后14次共收受南京某公司董事长程静414万元和价值12.39万元的百达翡丽手表一块,巡视组将进入安徽广播电视台,张苏洲害怕被查处,误以为程静共送给其800多万元,委托他人退还给程静830万元。
贪官多退出赃款,说明这些钱可能是受贿,起码不是合法收入。不过也有业内人士分析说,贪官多退赃可能是这几种情况:一是贪官受贿笔数太多,记不清准确数字,于是估摸着把不合理收入都退了;二是贪官被审查后,家人把非正当收入退了,甚至包括妻子代为受贿而贪官不知道的;三是,贪官弄不清法律界限,把受贿和灰色收入都退了。
其实,贪官多退赃背后还有纪委、检察院查案的问题。贪官心中没底主动退赃,纪委、检察院故意包庇,放弃查证。某地有一个贪官,长期抓城建,据说捞了许多钱,但是却在调动到文化系统后因几万元出事了。纪委对他调查时,他自己表示“需要思考一下从哪里交起”,结果办案者却说,“你就把到文化系统后的违法情况交代清楚”,这其实就是暗示他不要交代过去抓城建的问题了。而这也不仅是为了保护他,更是防止由此带出更大的官。
尽管现在反腐败很得力,但仍存在“惩处概率”不高的问题。一些腐败官员并没有得到惩处;有的即使得到惩处了,捞钱500万元最后不过定案100多万元,判刑10年左右,那些钱还是一辈子用不完。所以,对于贪官多退赃,检察机关应继续深挖贪污受贿的问题,而不能简单予以否决或退款。
(《北京青年报》11.5 殷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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