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五大领域。
这一方案的出台为我国农村改革确定了顶层设计的思路。紧紧牵住产权制度这一市场经济的“牛鼻子”,也抓住了农村改革的关键,有着极强的针对性。
农村问题最主要的就在于,集体资产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严、流转不畅等。在这种情形下,广大农民的权利受到极大损害,无法公平地分享改革成果,明晰产权已经是一个不能再回避的关键问题。
具体而言,时下损害农民权利的力量主要有两方面:城市化过程中政府对农地的强势征用,还有农村集体对于农民个体权益的盘剥。一些地方政府以行政强力剥夺农民的土地收益权,赶农民上楼;倒手将廉价征用的农地转卖,获取巨额利差,将城市化的成本转嫁给农民。
此外,农村集体组织随意出让农地的问题也十分严重。很多农村集体的负责人仍然游离于监管之外,“小官巨贪”的现象十分严重。这些问题表面上是个别村官的素质问题,但根源仍在于农村集体在土地等问题上权重过大。
因此,如何进一步强化约束农村集体,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值得深入研究。最起码,应该明确农民在土地上的具体利益,并切实推进集体资产确权到户。
农村是国家的根基,农民的权利真正到位,才有可能抵御方方面面的侵蚀与盘剥,唤醒农村“沉睡的活力”。
(《中国青年报》11.5 胡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