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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丹麦单身妈妈的选择

    《 文摘报 》( 2015年11月03日   07 版)

        “‘每个人都有一个爸爸。’儿子的朋友这样告诉他,‘不!我就不是。’我的儿子回答道。”现年45岁的丹麦人的安妮说,“他今年7岁,从两岁起他就知道,自己是一名供体授精婴儿,我们的家庭只由我和他组成。”

        在北欧,人工授精、试管婴儿都不是稀罕的事物。1997年,丹麦法律允许所有女性通过人工授精方式受孕,2007年起,其费用由政府承担。目前,丹麦每十个通过人工授精出生的婴儿中,就有一个归属于这样的单身妈妈。

        哥本哈根大学公共卫生教研室副教授龙恩·施密特说,“三分之二的女性曾经有过一名伴侣,并且希望与伴侣生下下一代,然而她们的伴侣却没有准备好。”在丹麦,单身女性的平均年龄36岁,她们往往不得不选择通过人工授精成为单身母亲。在丹麦,一旦婴儿出生,家长将获得52周的带薪育婴假,并且婴儿保育费用的四分之三由国家负担。

        传统观点认为,单亲家庭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但这种观点的考察对象往往是经历过意外怀孕或离婚的家庭。“别无选择的”单亲家庭中的母亲患精神疾病的风险很大,还常常面临着与前任伴侣的紧张关系,而基于自愿而构成的单亲家庭则一般不会遭遇这些。

        (《文汇报》10.25 王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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