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者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投资的研究分析,我国城市人均的投入是乡村的16.1倍。城乡公共服务投入的巨大差异,当然有效率上的考量。城市人口集中,空间紧凑,公共投入有规模化、集约化优势。在公共资源稀缺的情况下,这种从效率上进行的考量,当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在这种情况下,乡村农民向城镇迁移,去城市寻求更好的公共服务,但这反而使那些没有离开的农民得到的公共服务变得更为稀少,境况变得更差。突出的例子就是乡村的学校。当乡村学校都差不多要关门的时候,那些无力去城镇上学读书的留守孩子,他们上学的机会就更少了。
社会公共服务的投入本身并不完全是一个经济问题,所以并不能将经济效率作为考量的唯一依据和目标。公共服务的投入,还必须从政治的角度,从公平、正义的角度予以考量。
在城市制定公共政策的人,进行公共资源分配的人,自然而然地以城市尤其大城市和首都作为公共投入的重点。所以,根本的办法,就是要建立健全公平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参与博弈的平台,使所有利益群体当然包括农民和乡村社会都有自己的代言人,都有自己的发言权,都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和机制,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参与决策公共投入的分配。一旦有这样的机制,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的农民,就能发出自己的声音,其利益就不会被忽视和遗忘,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就有可能逐步实现,至少能够逐渐接近目标而不是相反。
如果不能通过民主程序和民主机制破解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难题,它的后果就是乡村社会的残破衰败。
(《中国经营报》10.26 梁发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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