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发现,全国有1300万“黑户”,占中国人口的1%,其中大部分因超生而未缴纳社会抚养费,因而未能进行户籍登记。
今年7月,广东省重申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
广东省卫计委一名工作人员透露,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较大,“超生罚款”与“新生儿入户”捆绑一直成为一些地方通行的“土政策”,超生而未缴纳罚款,就不能办理户口。
高昂的社会抚养费,一度让超生父母另辟蹊径。
家住深圳福田的陈杰生6年前送妻子到香港生了小儿子,办妥产检、生育、入户等手续,全部花销不足5万元。现在,儿子作为跨境学童,每天穿梭于深圳与香港两地之间。“儿子接受香港学校的优质教育、享受公费医疗和一系列的社会福利,比大女儿深圳户籍更省钱。”陈杰生说。
有跨境学童的家长算过一笔账:“小学6年才交3万元,在广州入户罚30多万元呢。”并且,“在广州上学,只要缴赞助费就有学位”。
还有人为逃避高昂的社会抚养费,干脆躲到乡下生孩子。公务员李凯峰透露,他们违规生完二孩后,把孩子直接挂在沙溪镇表哥夫妇名下,这样孩子有了户口,而他也不会受影响。他说,在潮汕地区这种情况很多,亲戚朋友都是这么规避政策的。
广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称:“应该让户口回归到最本质——人口信息登记与管理职能,人来了就登记,人走了就注销。不能因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困难,就把计生捆绑在户口上。”
(《中国青年报》10.21 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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