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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10月22日 星期四

    老人索要“带孙费”,合法!

    《 文摘报 》( 2015年10月22日   02 版)

        在中国传统观念里,爷爷奶奶带孙子似乎天经地义。然而,这几年,索要“带孙费”的报道时有见诸报端。今年广西陆川县56岁的杨金美就将儿子和前儿媳告上法庭,向他们索要“带孙费”。法院认为,老人的请求是合法的。

        杨金美称,儿子和前儿媳把孩子生下来以后,既不自己带也不请保姆,把抚养孩子的责任全都赖在父母身上,也不给父母抚养费。更不可理喻的是,一次孩子生重病,儿子还抱怨指责父母没把孩子带好。法院最终判决两人支付33600元“带孙费”。

        法院的判决不只是了断一桩家务事,也厘清了一种家庭责任关系。现如今,老年人拒绝再做子女的“免费保姆”,开始提出“有偿带孙”的要求,实际上反映出的是社会经济关系、养老机制改变对家庭伦理关系的冲击。以前父母帮子女带孩子,父母老了以后子女再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这其中多少有一种“等价互换”的成分在里面。而现在很多父母都有了养老保障,老有所依之后不再依赖传统的“养儿防老”,这也是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体现。

        有专家建议,解决索要“带孙费”问题,根本在于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制度和儿童教育体系,真正做到少有所依、老有所养。从法律角度来说,父母索要“带孙费”,既是对儿女们善意的提醒,更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北京晨报》10.19 李冰洁 苑广阔 袁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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