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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10月20日 星期二

    大学应实行淘汰制

    《 文摘报 》( 2015年10月20日   06 版)

        和中国一样,德国的高等教育也实行选拔和培育一批特别出色的大学,使它们成为国家一流大学,进而力争跻身世界一流大学。不过,他们的名称叫法不一,中国称为“985”“211”大学,德国称为“精英”大学。

        德国“精英”大学的确定,有一条令人吃惊的规定,那就是不搞“终身制”——前后两轮的评审,实行淘汰制,即,第一轮已经确定的大学,到第二轮评审时,全部从零起步,与所有参与第二轮评审的大学“平起平坐”,且所有标准一律平等。

        由此,意想不到的事情自然发生了,一些第一轮已跻身“精英”行列的大学,到第二轮评审时,由于某些条件不够,或达不到标准,居然被残酷地淘汰了——这其中,包括了无论在德国还是在欧洲都声名卓著的哥廷根大学。据说,该校在职教师和校友中,拥有四十多个诺贝尔奖获得者(该校是季羡林在德国求学的母校)。

        按客观标准说话,而不是靠固有名气、靠强大背景、靠社会关系——这就是德国“精英”大学评选的标准,对谁都一样!

        这让人自然联想到了中国。中国高校的“985”“211”大学,已经实行很多年了,这两年据说不扩展了,前些年,听闻只有增加,却从没听说有一所大学被淘汰的。所谓没淘汰,也就是“一劳永逸”,一旦步入了这个行列,就可以永远保有这个名号,这就使得中国高校这潭水活不起来。低水平的淘汰不了,高水平的进不来,难以常葆活力,自然难以与世界一流大学竞争高下了。

        德国“精英”大学的淘汰制做法,很值得我们中国高教界学习、借鉴。

        (《文汇报》10.12徐志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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