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5年10月17日 星期六

    药品开封后如何保存

    《 文摘报 》( 2015年10月17日   02 版)

        开瓶后扔掉棉花和干燥剂

        药瓶开启前,药瓶中的棉花能够避免药物在运输的过程中被碰碎。干燥剂则能确保瓶内环境的干燥。药瓶开启后,棉花暴露在空气中易潮湿,干燥剂也失去作用,若不取出,易吸附更多水分,反而导致药瓶内环境潮湿。

        冷藏冷冻别混淆

        对于大剂量多次使用的包装,开启后建议冷藏,如眼药水、含芳香易挥发成分的药品等。

        药品保存条件的“常温”通常是指10℃~30℃;“阴凉”是在20℃以下;“冷处”则指2℃~8℃。一般来说,冰箱速冻层为4℃~8℃,可满足“阴凉”和“冷处”的储存条件。抗生素、生物制品、胰岛素等对热较敏感的药品,适合在此长期储存。冰箱冰冻层为-12℃~-18℃,则不适宜部分药品的储存。比如部分酊剂、凝胶剂、乳膏剂、贴膏剂等,在温度过低时会破坏药效。

        代煎的包装中药汤剂,存放在冰箱速冻层,应在3~5天内用完,超过7天以上很可能减效或变质。

        此外,用非防水容器包装的口服固体制剂,如片剂、铝盒包装的散剂等,开启包装后特别容易吸湿,因此不宜放入冰箱内。

        开封后有效期缩短

        药品在开封后应尽快用完,不可再参照包装上面的有效期存放和服用。胶囊、滴丸等药品容易吸潮,开封后应尽快服用完毕。

        (《家庭保健报》10.13 李艳鸣)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