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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

    国企改革要增进全体公民福利

    《 文摘报 》( 2015年10月13日   06 版)

        经济改革,最直接的衡量角度就是改革红利最终由谁享有。如果全社会的福利因改革而不断增加,社会公众能普遍从中不断受益,改革的动力就会逐渐增强,阻力不断衰减。

        这么多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实际上就是在这条路上不断探索。比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就是其中的关键之举。

        社会保障基金不同于社会保险基金,也不同于我们日常所缴纳的各种商业或者社会保险。它属于社会保障储备基金,专门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受益面则为全体中国民众。从质上看,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与社会保障基金的旨趣相符。从量上看,社会保障基金与国有资本之间的通道正在打通。

        如果眼光能穿透历史、视野能覆盖全球,我们就会发现,前苏联国有企业改制之所以失败,与没有坚持改革要以增进全体公民福利的宗旨有很大的关联,而上世纪90年代发生在英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铁路等公用事业改革,最终进退维谷,也与陷入“私有化万能”的陷阱有关。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非仅仅针对国企改革之经济一隅之“意见”,而是从一隅出发促进中国经济走向更加成熟之“意见”。其影响面,涉及经济体中的你我他;其价值,事关中国市场经济体系之健康;其成败,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目标是否能达成。

        (《人民政协报》10.8 杨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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