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一件“扶老人”的纠纷引发关注。淮南师范学院大三学生小袁称,她在上学路上扶起一位摔倒老太并帮助拨打120,却被老太家属认为撞倒老人,要求担责,她发微博寻找目击证人求“公道”。当地警方表示已经介入此事,但事发地监控镜头有死角,所以老太太是怎么摔倒的并没有影像记录。
之后,老太太的家属对媒体表示:“如果不是她撞的为什么陪我母亲去医院?”对此,学生小袁的解释是,她看到老人伤势比较重,所以不仅陪着去了医院还叫来同学帮忙,并凑钱垫付了医药费。
这样的事件发展过程,国人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每当人们为社会的冷漠而寒心并发出诘问的时候,就会有疑似“农夫与蛇”的事例出现。而且这里面总会有“既然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要扶/付医药费/叫人/报警”等等这样的神逻辑出现。
难道我们必须随身带行走记录仪才能自证清白吗?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到底怎么适用?就以本事件来说,老太太的伤势到底是多大质量的物体以多大的速度从哪个角度撞击才会导致?事情的调解不是抹稀泥,而是要用科学事实来说话。没有摄像头和人证,我们还有律师、有专家证人。
我不愿意再次重复讨论这个话题。但假如我们的法律仍旧没有及时跟进,为做好事的人提供保障;假如一些司法机关还是采取抹稀泥的态度不给好人以清白、不给讹人的人以严惩,那么我们的社会伦理也许真的会向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那种冷漠、无情、自私的方向滑去。
(《北京晚报》9.14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