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出境游增多,国内旅行社常常将业务层层转包,由此引发了许多纠纷。
2014年7月27日,国旅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国旅)委托上海东方明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明珠)负责接待赴俄罗斯旅游团共42人。谁知抵达俄罗斯时,因入境申报名单与实际入境人员不一致,整团游客将被遣返。因情况紧急,东方明珠在未告知国旅的情况下,重新办理团队入境手续,由此额外产生费用6359美元。东方明珠要求国旅支付,国旅鉴于客人正在莫斯科旅游,遂将6359美元汇给东方明珠。
事后国旅认为这笔钱出得冤枉,故起诉至浦东新区法院,要求东方明珠返还其6359美元(折合人民币39975.50元)及利息人民币1938元。国旅指出,申报与入境名单不一致,自己与东方明珠均有责任,中国与俄罗斯是免签的,制作名单并不需要钱款。当时是在东方明珠和其导游胁迫下自己才支付的钱,即使是应该支付的费用,被告也不应采用这种方式强迫自己来支付。而东方明珠则认为,自己在短时间内处理完该起事件,是为客户利益考虑。所谓的威胁,也是因为原告在事件发生后未予积极回复,自己因当地导游的胁迫,对被告在言语上有些过激而已。
据悉,由于双方均不愿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上海法治报》9.9 陈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