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在三个层面对国企该“进”还是该“退”,给出了答案。
其一,按功能划分促国企进退。《意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企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这意味着,商业类国企将有进有退,有生有死,从而彻底揭下“半官半商”的标签。有利于打破竞争类行业的垄断格局。
其二,除分类改革外,《意见》另一亮点是进一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将为国企转换经营机制带来增量改革动能。同时,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也有助于提高规模高达数十万亿元的国有资本实现合理配置。
其三,如何保证国有资本不因“拍脑门”决策造成浪费,不以改革之名而被私有,成为决定国企改革的关键问题。《意见》提出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推进董事会建设,出资人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突出了市场化监管的作用。这有助于去除“一把手”代替董事会等积弊。
(《京华时报》9.14 顾梦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