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车主认为,买全车险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开车,却不知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
1.未及时年检或者年检时未通过的车辆,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拒赔。
2.无牌照或临时牌照过期的车辆开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出事故,保险公司不会赔偿。
3.未经定损直接修车,保险公司会因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4.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5.维修期间出险,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因此,在此期间发生的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会拒赔。
6.在正规的收费停车场或收费停车位,发生车辆丢失,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7.当车辆涉水熄火后,驾驶员强行打火造成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认为该损失是由操作不当造成的,因此不予理赔。
8.车辆出险时,车内贵重物品被撞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物品价值。
9.车主自己加装的音响、电台等设备,若没有单独投保,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10.轮胎属常用易损耗配件,如果爆胎,但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损坏,不能理赔。如果是车辆行驶中刮擦导致轮胎及轮毂损坏,轮胎可按7成赔付。由于爆胎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负责赔偿。
11.撞到自家人时,保险公司视为免责。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驾驶员,除此以外的人,都被视为第三者。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如果自家人被撞,不能理赔。同理,同一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12.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不予以赔偿。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发生修理厂将破损车灯装到车型相同的其他车上的骗保行为。
13.轮胎丢了车没丢,或只是零部件如音响设备等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4.保险条款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15.保险买了5天,为躲避管理,每天开着无牌照车上路。此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赔。
(《中老年时报》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