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A女士和B先生是一对感情和谐的再婚夫妇,两人都70岁左右,但不久前相约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原来,这对老人年轻时相恋,但因种种原因分手。几十年后,A女士丧偶,B先生离异。两人重逢,很感激命运的眷顾,在两三年前,登记结婚。不料,去年善于理财的A女士炒股赚了数百万元,A女士的孩子担心钱成了夫妻共有财产,迫使老人协议离婚,财产各归各。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两位老人仍表示,离婚只是形式上的,他们还是和原来一样在一起过日子。
上海某婚介公司介绍,经他们搭桥成功的老年人,有好几百对,但领证的不多。黄昏恋为何“只开花不结果”?主要问题是在财产上。另外,也有老人觉得,结婚证只是一张纸,没什么用。他们看重的是:有话可以说,有事可以商量,有困难可以帮。不过,专家提醒,一张婚书可保障权益。
上海静安区法院老年法庭副庭长孙亦玢说,现在再婚老人因一方去世而与继子女发生继承纠纷的案件比较多。因为没有登记结婚,可能导致在遗产分配中,健在的老年伴侣“净身出户”,晚年生活无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特别规定:“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但合法夫妻关系,才能保护老人的权益。如果只是“同居”关系,权益则无从谈起。
专家提醒,如果老人再婚时,担心财产问题,大家可以在婚前,和子女一起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可以通过公证或调解书来确认。
(《新民晚报》9.1 邵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