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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9月10日 星期四

    靡不有初 鲜克有终

    《 文摘报 》( 2015年09月10日   06 版)

        《诗经·大雅·荡》有云:“天生烝民,其命匪谌。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其本意是说:老天生下众民,本来都是善的;出生后面对社会各种诱惑,很少有人能以“善道”自终。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讲了一种人生哲理,其大意相当于俗语“善始善终”。“善始”就是“良好的开端”,这是比较容易做到的,可是人们在许多时候,却因为日后成就的获得、地位的升迁、环境的变换、享乐的诱惑等,而改变初衷。因此,有“良好的开端”,未必有“良好的结局”。其中的关键就在于没有将“善道”坚持下去。

        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也是如此。人际交往的原则及其相互的友谊往往以某种道义或利益的承诺为基础,相交之初,极为友好默契,友谊“牢不可破”,不久其中的一方违背最初的承诺,关系由此破裂,友谊“破不可牢”。所以“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这句话,在古人看来,处处体现人生的哲理。

        但此语最重要的还是对政治的警示。它一方面告诫执政者:如果确立了一个正确无误的政治目标,那就应该“志力坚固,践行有常”,全力实施,“由今日至于后日,益广益大,益远益著”,而不能虎头蛇尾,半途而废。另一方面,它也告诫执政者安不忘危,治不忘乱;慎终如始,不可逸豫。

        在中国古人看来,“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所指的是大方向、大目标、大是非,是为善之道。在这个大前提不变的情况下,是允许在具体问题上有所变通的。但如果某类人出于为恶的目标,背弃初衷、拔本塞源、徇私枉法、见利忘义,那他们注定要失败,是不会有好结局的。

        (《光明日报》9.7 姜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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