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锡成立于1974年,是一家以市场化方式运营的政府投资公司,新加坡财政部对其拥有100%的股权。它成为新加坡经济命脉的主宰者和政府进行国资运营的操盘手。
所谓淡马锡模式,就是构建政府、国资运作平台、企业的三层架构。在宏观层面由政府牢牢掌控,而在微观运行层面由职业经理负责,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国企改革与国资管理的“淡马锡模式”。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正是淡马锡模式的精髓所在。
我国的国企改革,有人称最新的改革方案将是借鉴新加坡主权基金淡马锡的模式,对经营性国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也推动国资委的职能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本人曾在新加坡工作和生活11年之久,与淡马锡有过较密切的交往,以我对淡马锡的了解,我认为不应过度炒作“淡马锡”这一概念,我国的国企改革不宜简单复制“淡马锡模式”。
淡马锡投资和管理的企业,大多是市场化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企业,而我国传统的国企市场化程度相对偏低。淡马锡的投资理念是,一旦行业成熟到私营企业可以进入时,国有企业就从中退出。因此,淡马锡所管理的企业所在的行业环境,一定是趋向市场化的。而中国的国有企业大多是由计划经济转变过来的,还有很沉重的历史包袱,政企不分现象仍然突出。
另外,新加坡市场有别于我国。新加坡是一个弹丸小国,市场狭小,但资本市场发达,这为淡马锡的投资与管理提供了便利。我国国企的改革,涉及到一整套从中央到地方大量国有资产到资本布局的调整。这不是一个淡马锡模式可以简单套用的问题。
还有,新加坡特殊的国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有资本产权人缺失的问题,而我国难以克服国企产权人缺失这一“痼疾”。淡马锡是新加坡实现国家战略的一个重要工具,一直被李光耀家族强势控制。而中国国有资本和企业存在产权人缺失和不明晰的问题,显然难以借助新加坡那种家族控制模式。
中国国企改革应该遵循一种怎样的路径?应从克服自身的弊端入手,还要根本性地改变政府对国企的管理方式。具体建议有以下几点:
第一,去行政化。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提升企业运行市场化水平,把该由企业决策的内容交由企业,并由企业承担决策责任;把该由政府履行的出资人义务落实到实处,而不是参与到本应该由企业所做的具体决策之中。而国企内部,也不应该以行政长官方式经营企业,一定得把企业实实在在地当作企业来经营。
第二,实现股权多元化。在我国内地的各种所有制企业,都是纳税人,都一样地产生就业机会,都是我国经济的组成部分。我们不应绝对地认为国有企业就必须做到政府控股,或者是政府占绝对控股地位。
第三,政府和国企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逐步推动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当市场失灵时,国企和国有资本要毫不含糊地进入私人企业难以进入的市场,当市场成熟时也要毫不犹豫地退出。
我国学习淡马锡的模式设立国有产业投资基金,并以此推进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国有资本和企业效率,但简单套用或借用淡马锡模式改革,单靠成立一个类似淡马锡式的“夹心”机构就来解决中国国企的症结,有点隔靴搔痒。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要想取得成功,还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更多地参照欧美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进行科学的制度设计。
(《中国经济周刊》8.31 陈九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