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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9月03日 星期四

    撞死宠物狗没停车 司机涉肇事逃逸

    《 文摘报 》( 2015年09月03日   03 版)

        8月20日早晨,浙江的李师傅开车送奶时,从路边跑出一条小狗。李师傅撞到狗后,开出两公里才停车,发现车身没有血迹,后面也没有狗主人追上来,以为没事了。中午,他接到警方电话,被告知他撞了宠物狗,狗当场死亡。经协商,李师傅赔偿狗主人3500元。接下来的处罚让他傻了眼,因发生事故后他未停车报警,涉嫌肇事逃逸,负全责,不仅面临2000元罚款,还要被记12分。

        记者从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不少人思想上存在误区,认为只有撞人逃逸后才涉嫌肇事逃逸。实际上,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两个方面。无论是撞了人,还是撞了猫狗,甚至绿化带、电线杆、隔离护栏、墙壁等都可能涉嫌肇事逃逸。

        这起事故,如果没有逃逸情节、加上狗主人未对狗采取牵绳等必要措施,李师傅很有可能不会担责,或只承担很小的责任。但李师傅在明知撞狗后,仍选择离开现场,就涉嫌肇事逃逸。无论事故本身李师傅应该承担多少责任,甚至原本不担责,但因其逃逸行为就要被认定负全责。

        (《现代快报》8.28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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