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民罗先生向媒体投诉,说自己在乘坐G3次列车从北京前往南京时,在餐车上遭遇“强制消费”——如果坐在餐车里,就必须买一杯价值88元的茶水。
从市场化的角度看,餐车作为一种特色服务,规定“坐餐车必须消费”无可厚非。现在的问题是,其经营方式能否经得住法理和情理的拷问?坐餐车必须消费,不等于必须高消费,关键在于要给旅客以消费选择权。
88元一杯的茶,放在一些高档消费场所,其实并不算什么,公众之所以称其为“天价”,并表现出极大的反感,是因为它出现在高铁这样一个封闭而又移动的空间,旅客用脚投票的权利非常有限。这样一来,就很容易助长铁路行业“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强势乃至霸道心态,对消费者权益形成挤压。
这其实是一个相当危险的信号,因为对于一个服务性行业来说,技术的进步与革新只是表象,服务品质的提升才是发展的根源。
(《北京青年报》9.1 此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