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国有垄断直接影响创业。国有垄断对创业有着直接的障碍,尤其在服务业中国有垄断的负面影响更大。对于服务业来说,国有垄断首先体现为对行业严格的体制性管制。由于资本准入限制,一般民营企业的资本难以达到准入要求,而在这种行业中的国有企业就享受了垄断收益,获取高于自由竞争的收益。
第二,高等教育与市场需求脱节。国有垄断不仅直接阻碍创业活动,而且会抑制个人教育对于创业的作用,换句话说,高技能劳动者在当前行政性垄断的影响下会减少创业倾向。
具体而言,现今我国和发达国家有一个巨大的差别:在发达国家,大批大学生正在或者毕业后致力于创业。而在我国,大量创业者并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而且很多也不是在创办企业,更多的仅仅是进行自我雇佣,创业活动也未能建立各种正式的企业形式。
第三,一些制度上的缺陷。包括融资困难、个人破产制度尚未建立这些问题,国有垄断的存在也与这些制度紧密相关。比如,金融机构为减少风险,倾向于向国有控股企业提供贷款,而创业企业由于其高风险性则不容易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因此,国有垄断抑制个人教育对于创业的作用,可能间接表现为教育体制以及其他制度的缺陷上。
创业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经济转型发展的手段,体制机制的改革才是本质。政府应该真正推动服务业的自由进入和自由竞争,放松管制,改善教育、融资、产权和破产制度等的创业环境。
政府若真正将这些理念和政策落到实处,将有利于打破利益阶层的固化和建立社会的公平公正,给一切有才能、肯拼搏、愿奋斗的人搭建公平的竞争平台和上升通道,这无论对经济还是社会发展均具有更加长远的意义。
(《社会科学报》8.13 陆铭 倪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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