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淮安市洪泽居民罗某在体检中发现自己患有早期乳腺癌,需住院手术治疗。面对可能产生的庞大医疗费用,罗某非常焦虑,她没有买医疗保险,现在补交肯定是来不及。于是在与家人商量后,罗某决定用自己妹妹的信息和医保卡住院治疗并报销费用。治疗期间,罗某前后共报销医疗费用20228元,其妹妹领取大病保险补偿费用6230元。
医保部门发现该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报警。今年5月,检察机关以罗某姐妹涉嫌诈骗,向洪泽法院提起公诉。
洪泽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及其妹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医疗保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两人共同实施诈骗行为,系共同犯罪。案发后,两被告主动坦白,且已退清全部报销的医疗费,可以从轻处罚。综上考虑,判处被告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罗某妹妹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江南时报》7.27 纪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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